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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4-11-14 12:44:38 點閱: 447 (4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

  1.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7884號函辦理。
  2. 彰化縣113年11月14日府教特字第1130434961號函

二、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平

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,說明如下:

(一)受理時間:每年受理提案2次,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

114年3月14日(星期五);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

日(星期一)止,以送達權責機關時間計算。

(二)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,學生提案流

程分為兩種方式:

1、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學生會

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。

2、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

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

(三)提案主題: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

題為限,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,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

會權責議題者,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;屬本府性

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,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

議後移送本府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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